(1)行业政策
2022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在“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部分中指出要建设现代流通网络,其中包括推动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建设,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推广标准化托盘带板运输模式。
2022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在“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推动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部分中指出要推动降低物流服务收费,其中包括明确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等运输环节的口岸物流作业时限及流程,加快推动大宗货物和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公转水”等多式联运改革,推进运输运载工具和相关单证标准化,在确保安全规范的前提下,推动建立集装箱、托盘等标准化装载器具循环共用体系。
2022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在“推动绿色物流发展”部分中指出要深入推进物流领域节能减排,其中包括加强绿色物流新技术和设备研发应用,推广使用循环包装,减少过度包装和二次包装,促进包装减量化、再利用;加快标准化物流周转箱推广应用,推动托盘循环共用系统建设。
(2)标准工作
在《“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专栏11【物流标准化推进工程】中,指出要研究制定现代物流标准化发展规划,完善现代物流标准体系。完善包装、托盘、周转箱等标准,加强以标准托盘为基础的单元化物流系统系列标准制修订,加快运输工具、载运装备、设施体系等标准对接和系统运作,提高全社会物流运行效率。
2022年,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托盘专业委员会(简称“中物联托盘委”)和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托盘分技术委员会正式启动了《平托盘 主要尺寸及公差》(20220568-T-602)和《托盘术语》(20220571-T-602)两项托盘基础国家标准的修订工作。两项国家标准是托盘标准体系中最重要的基础标准,对其他托盘标准起到了基石的作用,广泛受到业内关注,被多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所引用。两项国家标准的修订,对指导和规范托盘与物流行业的良性协调和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意义。
《平托盘主要尺寸及公差》(20220568-T-602)在修订时,符合“一带一路”新发展趋势和国际形势与新的变化,加强了与欧洲托盘标准的对接,有利于中欧间托盘互认与共享和“一带一路”发展。同时还强化与包装、叉车、货运车辆等其他物流装备之间的协调与匹配,充分考虑了托盘尺寸与包装模数、车辆的匹配关系,实现物流过程的机械化、自动化装卸搬运、仓储、运输和配送以及带板运输的发展,并且将标准名称进行了更改,目的是扩大原国标中托盘应用范围,适用于物流各环节作业使用的平托盘。
《托盘术语》(20220571-T-602)的修订,等同采用了ISO 445:2013 Pallets for materials handling-Vocabulary,与最新版国际标准保持一致性,实现术语标准化,运用标准化的手段,通过对概念的严格定义,加强托盘行业对内沟通和对外交流统一的规范性,减少技术性贸易壁垒,适应国际化发展需要,更好地促进贸易交流与技术合作,推动我国托盘行业标准化、规范化发展。
2022年,《木质平托盘 通用技术要求》(GB/T 31148-2022)国家标准,以及《模压平托盘植物纤维类》(WB/T 1125-2022)、《塑料箱式托盘》(WB/T 1126-2022)、《箱式、立柱式托盘》(WB/T 1127-2022)和《组合式塑料托盘》(WB/T 1128-2022)四项物流行业标准,还有《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要求 平托盘》(T/CFLP 0038-2022、T/CSTE 0112-2022)和《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要求 托盘租赁服务》(T/CFLP 0039-2022、T/CSTE 0113-2022)两项团体标准正式发布。
(3)企业标准“领跑者”
2022年,中物联托盘委组织开展企业标准“领跑者”申报工作。企业标准“领跑者”以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为基础,以创新为动力,以市场为主导,鼓励托盘生产和租赁服务企业发挥企业标准引领行业发展、提升产品品质和服务质量的作用。
深圳普拉托、南京蓝宇达、无锡前程、江苏中和、天津新创和巨石集团六家托盘生产和租赁服务企业标准荣获2022年企业标准“领跑者”,经“企业标准领跑者管理信息平台”正式发布,成为托盘租赁服务、其他物料搬运设备(钢制平托盘、木质平托盘)领域的企业标准“领跑者”。2022年申报的六家托盘生产及租赁服务企业标准全部荣获托盘行业“领跑者”。